Department of Music - 音樂學系(學士班、碩士班)
Department of Music - 音樂學系(學士班、碩士班)http://www.music.nutn.edu.tw
( 一 ) 設立宗旨
本學系設立宗旨,在於培養學生具有音樂表演藝術專業之技能、音樂專業知能及教學能力,並提昇音樂學術研究之專業風氣,拓展鄉土意識與國際視野,促進中西音樂之交流與創新。
( 二 ) 教育目標
本學系及碩士班為系所合一,大學部以建立基本的專業知能、正確的理論基礎、培養音樂表演人才及音樂師資為目標;碩士班則以音樂教學為主軸,發展藝術教育之學術研究,及培育我國音樂表演、創作之教育專業基層人才為主要目標。
( 三 ) 教學內涵
為達上述目標,本系課程教學之內涵為︰
1.傳授音樂表演及創作之基本知識。
2.奠定學術研究之基礎,充實理論、音樂史、曲目風格之知識。
3.訓練音樂表演技能及培養創作能力。
4.傳授音樂工作基本知識與表現技能。
5.訓練學生應用現代科技於音樂演奏、創作及教學。
6.涵養音樂鑑賞能力及藝術職業道德。
7.培養審美與鑑賞素養,提高音樂藝術表演水準。
8.提昇人文及科技素養,豐富生活內涵,並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。
9.提昇人文素養及終生學習之能力,以奠定音樂藝術發展之基礎。
10.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,以奠定終生學習及生涯發展之基礎
[ 修業 ]
修業年限: 4 年
畢業應修學分數: 128 學分(師培 148 學分)
[ 課程 ]
通識課程:本課程旨在奠定廣博的知識基礎,使學生得以具備清晰而有效的思考和寫作能力;對生長與發展、自然科學和人文藝術具理解與批判能力;擁有立足本土、胸懷全球的視野;能思考與實踐道德和倫理的規範,並以此為基礎在音樂領域中發揮所長。通識課程領域共計三十二學分。
專業課程:本課程旨在因應學生個人興趣,發展其專長,以增進音樂的專業知能,含音樂專業課程及師培課程二種,由學生意願自由選擇。
本學系現有專任教師 10位,共 計 教授6位、副教授3位、講師1位,均具有碩、博士資歷。
本系於九十一學年度奉准設立「碩士班」
一 . 發展方向:
因應教育改革及藝術教育職場需求,提供具備音樂教育推展能力與藝術教育專業素質之師資。
配合國教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,培養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設計與發展研究之人力資源。
著重本土性音樂教材與教學之研究,提昇鄉土音樂教學之層次。
探討世界音樂教育,拓展藝術教育師資之國際視野。
因應教學資訊科技化之趨勢,進行藝術教育課程與資訊科技之結合與運用。
落實音樂教育之推廣服務及擴大音樂表演藝術之社會教育功能。
二 . 本碩士班針對中小學階段藝術教育發展趨勢與師資需求,規劃開設「音樂教育」、「鋼琴教學」、「合唱教學」等三組課程,每組課程至少需修足三十二學分,並提交碩士論文乙篇。畢業後可繼續於國內音樂研究所或國外進修博士學位,亦可就業擔任音樂教師或從事研究工作等。
本系目前正積極籌劃申請設立音樂博士班。